关于拟注销“谢柯”等139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学籍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8浏览次数:2359

 

经查,“谢柯”137名学生报到后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的情况下长期未到校参加学习,且已超过我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马少雄、付芹二名学生2017年被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录取后一直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也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超过一年时间。

根据“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学生一学期累计旷课学时超过64学时(含)以上者,以退学处理;第六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所学专业的基本学制加上2年(含休学),学生在籍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予以退学处理的规定,我院拟对上述139名学生(详细名册见附表)作出注销学籍处理,并在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附学生名单)

公示日期:201871-2018915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18915日)与我院联系。

联系电话:027-84230581邮箱:27682836@qq.com

联系人:钟老师。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620

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