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函授站教学及学籍管理办法

时间:2019-01-07浏览:3622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是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是唯一对外联合办学单位为了不断提高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教学评估规范要求结合我校的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管理

各教学(函授)站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组织教学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日常教学活动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知识结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学校组织管理教育过程和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是各专业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是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因此教学计划不能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需提出调整理由和调整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具体要求是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教学计划分解表、课表、任课教师名单及资质、开课课程教学进度表等报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工作检查

2教学检查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经常性管理工作其内容包括如下方面学生考勤老师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组织教研活动根据不同学期的教学情况安排有针对性的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要求各教学(函授)站必须保存原始教学检查记录按要求做好教学检查工作以备检查

3考试工作考试的目的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涉及的管理内容有a)命题命题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为依据必须全面反映该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覆盖面要求包括该课程的主要内容能较真实地反应出学生的学习水平命题要有合理的区分度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难易适度公共基础课则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试卷纸质档电子档必须在考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档同意后方能使用各教学(函授)站应在考前一个月将考试安排送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安排巡考b)制卷按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定格式印制试卷考试前按照保密要求进行保管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卷c)组考按照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组考要求统一标准组织考试考试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考场布置符合规范d)评卷及试卷保管要求老师集中评卷相互监督保证考试的公平公证学生考卷按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试卷保管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培养过程中关于学籍的取得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升级、级、退学休学复学转学)以及毕业结业结论等过程管理是学校教学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学籍的取得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注册后上报国家教育部经核对录取数据审核通过后方取得学籍,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时将注册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函授)站

2学籍的管理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毕业结业肄业等学籍异动提出处理议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如转学转专业改学习形式等必须要有学生申请教学(函授)站意见学校审批意见等手续不全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在教育部注册确认后办理转专业只能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办理未经审批各教学(函授)站自行决定的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建立在校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的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登记(复查)表考生信息表学生考试成绩单学籍异动处理记录学位申请以及毕业(肄业)结论各教学(函授)站应根据学籍档案材料要求及时建档

4学藉管理的基本信息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录取专业所学专业学习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其中考生号学习层次是不可更改的信息学习形式只能是脱产转业余新生报到二个月内各教学(函授)站必须把核对准确的信息与教学管理办公室与录取信息核对所有信息更改需经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回复后方可生效。教学管理办公室通知进行的入学信息校对毕业生信息校对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完成

5学藉管理的要求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准确符合政策规定准确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活动依法行政严格管理

6学籍清理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各教学(函授)站应将学生报到注册数据送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未报到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休学或自动退学处理退学处理结果上报教育部后不能恢复学籍

毕业办证

毕业办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成绩合格方能上报各教学(函授)站必须预先做好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确认毕业生名单准确核对毕业生信息必须核对的数据有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性别姓名电子照片要求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名确认要求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2清理毕业生成绩各科考试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可申报毕业。

    3、按通知时间要求领取毕业证书

四、本规定适用于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管理的教学(函授)站解释权在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