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部门申报,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复核,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叶珂等27名学生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江建军等16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授予冯灏颖等31名学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熊云华等14名学生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卢侣杨等14名学生理学学士学位、授予王淑玉等24名学生文学学士学位、授予刘鹤立等2名学生医学学士学位、授予霍艳梅艺术学学士学位(具体名单附后)
现就上述129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28日 - 5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5年5月30日)与我院联系。
联系电话:027-84230581 邮箱:773655462@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